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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消息,近期电动自行车上市公司爱玛科技发布了上半年的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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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报显示,爱玛科技在今年前6个月实现营收和净利润的双增长,其营业收入102.17亿元,上年同期为94.38亿元,同比增长8.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5亿元,上年同期为6.9亿元,同比增长29.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34亿元,上年同期为6.95亿元,同比增长19.97%。
值得一提的是爱玛科技今年上半年的营收增速在近4年里是最低的一次。从2020年至2022年,该公司的半年营收增速分别是31.92%、24.42%、29.08%,均在两位数以上,且从未低于20%。
爱玛科技成立于1999年,在2004年进入电动两轮车行业,目前该公司主营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自行车、电动助力车等产品。
上半年爱玛科技的销售费用为2.96亿元,上年同期为2.74亿元,同比增长8.15%。研发费用为2.45亿元,上年同期为2.13亿元,同比增长15.16%。
爱玛科技在本期期末的应收账款为6.5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4%,较上年同期期末的2.9亿元增加了126.46%。爱玛科技称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是报告期内采用信用方式的销售增加。
今年上半年,爱玛科技还有多个投资举措,他们以增资方式出资5000万元认购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3%股权;出资1750万元与天津圣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重庆鑫泰铝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以955.48万元的对价从台州元平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格瓴新能源11%股权,收购完成后持股比例60.01%,格瓴新能源纳入合并范围。
不过今年上半年,爱玛科技也曾因为产品抽检不合格遭到多次通报。
今年1月9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童车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其中标称生产厂家为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摩托车乘员头盔,规格型号“B100(B类)”,在抽检中被发现“结构-佩戴装置-系带宽度”项目不合格。
今年6月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曾发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5批),其中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商标:斯波兹曼)标识、电池管理系统(BMS)(数据上传功能)不合格,规格型号TDT1188-1Z,生产日期/批号2022-04-20。
另外,今年7月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第34批),其中就提到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型号TDT2149Z,因此被禁止在北京市场销售。
由此可见,爱玛科技需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把控。
今年上半年,爱玛科技董事长张剑的期末持股数是592865700股,较期初增加了197621900股,增加原因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近期爱玛科技发布公告,宣布张剑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
张剑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截至8月28日收盘,爱玛科技的股价是26.93元/股,对应的公司总市值是232.1亿元。8月23日,该公司股价曾触及年内新低的26.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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